同济大学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辽宁省、上海市),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湖南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0。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3.若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徽艺考注:该院校《招生简章》录取原则中的“合成分”与我省统考批次设定的“综合分”计算方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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