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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第三批(校考本科)] 大连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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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4 14: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录取方式/专业
录取分数
按综合分2录取
音乐学    文


音乐学    理
舞蹈编导  文


舞蹈编导  理
广播电视编导  文


广播电视编导  理
播音与主持艺  文


播音与主持艺  理
戏剧影视文学  文


戏剧影视文学  理
按综合分1录取
动画   文
330.856
274.956
动画   理
美术学  文
324.956
292.056
美术学  理
艺术设计学   文
334.912
285.756
艺术设计学   理
视觉传达设计 文
339.5
291.006
视觉传达设计 理
环境设计  文
335.406
249.056
环境设计  理
产品设计 文
327.606
285.3
产品设计 理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
357.862
278.55
服装与服饰设计 理
工艺美术  文
315.156
309.7
工艺美术  理
文化过校线,按专业成绩录取
音乐表演    文


音乐表演    理
流行音乐        文


流行音乐        理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文
253.8
253.8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理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 文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理
音乐表演(键盘器乐演奏)文


音乐表演(键盘器乐演奏)理
舞蹈表演  文


舞蹈表演  理
表演  文


表演  理
表演(影视表演) 文
265.4
133.6
表演(影视表演) 理
绘画  文
261.51
222.51
绘画  理
雕塑  文


雕塑  理
中国画  文
253.52
253.52
中国画  理
书法学  文


书法学  理


影视摄影与制作   文
239
239
影视摄影与制作   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文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理


文物保护与修复   文


文物保护与修复   理


按文化成绩录取
日语       文史
518
510
日语       理工
413.6
395.9
文化产业管理 文史
521
507
文化产业管理 理工
412.9
395.6
电子商务   文史


电子商务   理工
411.4
396.5
艺术教育   文史


艺术教育   理工


跨境电子商务 文史


跨境电子商务 理工


旅游管理   文史
516
507
旅游管理   理工

注释: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

录取办法说明: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100%以内调档。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文史类优先参考语文成绩,其次是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优先参考数学成绩,其次是理科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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